- 作者:成秉
- 来源:辛普森一家
- 发布时间:2026-08-26
万水千山总是情
长江电力:控股股东三峡集团增持计划实施完毕_我的网站

A | 《联合国宪章》至今保留着针对二战战败国的特殊条款,也就是俗称的“敌国条款”。宪章第53条和第107条明文规定:一旦二战战败国再度推行侵略政策,联合国创始成员国无需经过安理会授权,就能直接对其采取军事行动。 这两条关键条文从未被删除,而日本为此折腾了整整70年,始终没能将其废除。 获悉,长江电力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期间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61,581,335股,累计增持金额44.99亿元(不含交易费用),达到增持金额下限且未超上限。

B | 本次增持后,三峡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0,632,839,698股股份,三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3%,本次增持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情形,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如今中俄同步亮出这张法理底牌,直接让高市早苗政府陷入无解的被动局面。原文链接。 近期中俄接连公开表态,重申“敌国条款”的法律效力。8月17日,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在公开场合表示,《联合国宪章》始终把日本视为二战中的“敌人”,敦促日本认真研究宪章第107条。

C | 他说,日本当年是承认军国主义罪行,并且完全接受《联合国宪章》之后才加入联合国的,现在日本政界想突破宪法限制、违反国际法、推卸历史责任的做法,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警觉。

D | 仅仅隔了两天,也就是8月19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就在记者会上明确表态,中方完全赞同拉夫罗夫的相关发言。林剑直接点名批评了高市早苗政府,认为它故意回避、拒绝承认历史上侵略行为,并且一味地放弃和平主义、违反宪法和国际法、加快军事松绑进程,是对战后国际秩序的一种公然挑衅。 中俄在同步就“敌国条款”发声、形成法理呼应,是近年极为罕见的姿态。

E | 这个时间节点并不是偶然发生的,普京在8月13日登上南千岛群岛之后,中俄两国驻日大使联合发表署名文章,中俄对于日本的法理制衡已经由幕后隐形联动转为台前公开亮剑。 所谓“敌国条款”,本质上是二战胜利国给战败国套上的法律枷锁。宪章第53条规定,在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侵略者进行调查之前,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有权不经授权就采取制衡措施。第107条补充说,宪章并不废除或者限制二战胜利国家对于战败国在战争期间和战后所采取的处置行为。

F | 这两条的核心逻辑非常清楚,那就是如果德国、日本等二战战败国再次走上侵略老路的话,五常就可以跳过安理会直接采取行动。

G | 日本对这套条款始终耿耿于怀,废除“敌国条款”是它十多年的核心诉求。1957年是日本加入联合国的第二年,此时的日方就打起了修改条款的心思。冷战期间宪章修订被搁置,日本无法实施;冷战结束之后,日本利用联合国改革和争取常任理事国席位的机会,多次提出废除提案。 返回,查看更多。
Current article:http://www.hanninhuaxituochunkui.pics/news/20260826_7688.ppt
Published on:13:11:27
- 本文标签:
- 一呼百应
